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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飞:论清代四川省志中的西藏书写
[中华传统文化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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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四川因与西藏接壤,在历代中央政府治藏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同样,其相较于内地,了解西藏、认识西藏也更早、更全面。清代四川3部省志,康熙《四川总志》设“西番”目,雍正《四川通志》设“西域志”一卷,嘉庆《四川通志》设“西域志”六卷,专目专卷记载川西高原地区和相邻的西藏地区,逐渐形成了清代四川省志书写西藏和行省修藩志的特色。此与川相邻的地缘格局,清朝不断调整完善的治藏政策,四川省在边疆经略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及清代从上至下对修志的重视密不可分。清代四川3部省志书写西藏及川西高原地区,经历从西番之地、四川之西域到国家一统下的西藏书写视角的发展,展现出有清以降内地人们从对“氐羌地外”之“吐蕃区域”模糊认识,到以宁静山为行政区划的初步认识,再到大一统疆域观下西藏的成熟认识,反映了清代大一统疆域观中内地时人对西藏认识变化的过程。清代四川3部省志书写西藏的资料,也从延续明代的地方性文献,逐渐发展为基于中央政府贮存的史志修纂,超越了狭隘的地域局限,展现出四川省官署从“经世致用”的地方志修纂思路转变为对标中央政府权威史志编纂思路上,对之后西藏地方志修纂产生了影响,昭示了“一统无外之盛”的大一统政治文化,是清代官方西藏观念的重要体现。

关键词:《四川总志》;《四川通志》;西藏;清代治藏;


清代四川行省在清朝中央政府治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是朝廷用兵西藏和保障后勤供给的主要基地,其对西藏自然地理、历史沿革、宗教文化、社会风俗等方面的认识也较内地领先。清代四川行省先后编修了康熙《四川总志》(1673年成稿)、雍正《四川通志》(1735年补增)、嘉庆《四川通志》(1816年刊行)等3部四川省志。此3部四川省志相较于其他内地通志有一个显著特点是——均专目或专卷记载西藏及川西高原地区,如康熙《四川总志·筹边志·西番》记载唐代以来四川藏族聚居地区社会发展情况;雍正《四川通志·西域志》记载四川辖打箭炉至西藏沿途各地情况,“为后来西藏方志的纂修开启了先河”①;嘉庆《四川通志·西域志》记载雍正年间青川滇藏行政划界后西藏江卡至阿里等各地社会状况,为“官修之最完整、最全面的西藏旧志”②。此3部省志专设的西藏篇目,不是简单地续补旧章或重修,而是在大一统的政治语境下,展现出不同层级官方意志对西藏认识的发展、变化及成形过程,体现了地方政府对清朝的“大一统”疆域观念的认识,蕴含了清朝中央治理西藏地方所形成的“西藏观”和“统一观”。

近年来,学界对清代地方官署、官员或文人编纂的西藏地方志的研究成果颇丰。③清代官员、文人修纂的西藏地方志对西藏的认识往往呈现地方文献特征的视角,夹杂着地方书写、地方记忆、地方属性,这也促使学界关注对个别地方志的“标本化”研究,或从宏观视角探究“大一统”疆域视角下的中央政府懋典书写边疆地区,而对清代西藏周边行省视角下修纂的西藏方志及形成的西藏观念未加措意。由于上述清代四川3部省志都在清廷编修《大清一统志》的背景下开展,既遵循中央政府编纂通志的思路,又搜集地方特征的文献资料,处于“中央与地方”的中间层面,所形成的认识具有研究价值。3部省志为何会跨区域专目或专卷书写西藏,这其实反映出清朝统治集团对西藏的认识变化过程,为我们提供了清代“大一统”疆域观在地方认识形成的新视角。清代四川省志书写的西藏内容也对民国时期有识之士认识、研究西藏产生了影响。


一、"氐羌地外":康熙《四川总志·筹边志· 番》与清初内地对西藏地区的模糊认识


清初,内地普通百姓对西藏地方的认识还停留在明朝末期。康熙十一年(1672),清廷为编《大清一统志》敕下各省编修通志。但十余年前,四川行省已克服重重困难,着手修纂省志,并于1673年完成清代四川行省首部省志——康熙《四川总志》。该志卷三十五《筹边志》首设“西番”目,开篇即言"今松茂威叠即氐羌地外,此西番地也”,后又言“西番即吐蕃也,其先本羌属凡百余种,散处河、湟、江、岷间,其酋发羌、唐旄等居析支水西,后有樊尼者西济河,跄积石,居跂布川或逻婆川”。④内容上,该目落实筹边主旨,记载了唐与吐蕃争夺四川西部,宋朝吐蕃与中原内地的交往互动,元明两朝对西藏地方的治理,重点记述了清初中央政府对川西高原土司的治理历程,附《雕剿龙蒲等寨疏略》《雕剿阿朋疏略》等清初治边奏疏,但尚未涉及西藏地区社会各类情况。

康熙《四川总志·筹边志·西番》以“西番”命名,实际书写的是西藏地方与中原地区和中央王朝互动历程,记载地域范围却主要集中在川西高原地区。这种名目、内容、区域相对矛盾的记载方式,反映了时人对西藏的认识状况。

受元明以来对西藏地区认识的影响 元明以来地方志文献中常将川西高原以西的地区称为“西番”或“西蕃”。明天顺年间撰修《大明一统志》卷八十九“外夷”专设“西蕃”分目,开篇记曰:

西番即吐蕃也,其先本羌属凡百余种,散处河、湟、江、岷间,其酋发羌唐旄等居析支水西……至唐末衰弱。种类分散入内属者,谓之熟户,余谓之生户……宋时朝贡不绝,其首领确厮罗始居鄯州……元惠宗始于河州置吐蕃宣慰司都元帅府,又于四川徼外置碉门、鱼通、黎雅、长河西等处宣抚司。世祖时复郡县其地,设官分职,以吐蕃八思巴为大宝法王,帝师领之……洪武六年,诏吐蕃各族酋长举故有官职者至京,授职遂置五衙门,建官赐印……①

此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其后明代四川省志中均设“西蕃”篇目记载吐蕃,如正德年间《四川总志》卷二十六“经略中”开篇记“吐蕃即今西蕃”。②查阅嘉靖《四川总志》卷十六“西番”、万历《四川总志》卷二十一“西番”发现,明代《四川总志》皆是在抄录《大明一统志》之“西蕃"目内容的基础上,加上四川地区藏族聚居区相关的历史而成。清初,康熙《四川总志》编纂时,凡例声称“诸耆旧所得者”,展现其与万历《四川总志》的联系。其“西番”分目内容,除目首数句为编纂者新添之语,从“西番即吐蕃也”起至“自此边境宁谧”,即自秦汉至明代的绝大部分史实均摘引了明代《四川总志》所记“西番”内容。可见该志由于史料受限,对西番—吐蕃—西藏的认识源自明万历《四川总志》等明代官方文献,误将松潘、茂州之外广大川西高原地区等作为区域范围认识。

清初朝野对西藏认识的模糊 清初朝廷借助和硕特部蒙古治理西藏,对西藏及周边地区的认识和了解相对匮乏。③如顺治年间,乌斯藏地区阐化王请求清廷更换明赐阐化王玉印,清廷疑其冒名索要,待派人进藏查验,方知阐化王乃帕竹家族后裔,未准换印。④康熙二十五年(1686)诏修《大清一统志》后,面对相关问题,上谕:

各省舆图载入一统志,事殊重要,或一省有大图,而无小图;或一省有里数程途,而无疆界;或一省有疆界,而无里数程途,各省皆不一例,何也,可询之。⑤

可见,当时内地行省遵旨上呈一统志馆的舆图及相关文献不但混乱,而且各方对相关信息掌握不全,其中西藏等边疆民族地区,由于缺少实地考察更显得模糊、混乱。康熙四十八年(1709),康熙派遣侍郎赫寿前往西藏协同拉藏汗办理藏务,并命赫寿绘制“关于西藏最早的一幅地图”,⑥后目测图供编纂《皇舆全览图》使用。⑦康熙五十六年(1717),康熙再次派理藩院主事胜住与喇嘛楚儿沁藏布兰本占巴前往西藏考察地形,"遍历西海西藏所在,量测星野、图画地形,于江河诸水,无不尽得其源委”。①此次应是“有史以来,对西藏地理一次最全面、精确的地理考察”②,为此后进一步了解西藏地方奠定了基础,但这些西藏实地测绘信息并未传播到四川地区。

清初中央政府尚未利用四川经略西藏 康熙三十九年(1700)前后,清廷在四川雅州府打响了西炉之役。之前,四川与西藏的和硕特部蒙古以大渡河勘界,③此役之后双方以雅砻江为界,清政府才逐渐重视对打箭炉周边地区的治理。至雍正初,年羹尧、岳钟琪等川陕官员因全力应对罗卜藏丹津叛乱,开始有针对性地收集西藏地区史地信息,对西藏及周边多民族聚居区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年羹尧《奏闻西藏情形折》《条奏川陕事宜折》《青海善后事宜十三折》等奏折明确了西番之地的区域范围认识。④由此,四川官员才明确了“西番”区域范围非指西藏,印证了清初“自古及今,皆为西番住牧”之地,当以广大青藏高原东缘地区为主,实际上未达到西藏地区。

综上,清初四川行省对西藏的认识还停留在明代,依据明代资料收集地方信息,带有明显的前朝记忆、地方特色。当时的四川省志对西藏的书写以“氐羌地外”的模糊区域范围为认识,虽然说明记载主体为“吐蕃”,但记载的实际内容尚未达到西藏地区,而是集中在川西北高原区域,彰显了清初“豫为之防”的地方志特征。


二、宁静山以西:雍正《四川通志·西域志》与康雍之际内地对西藏地区的初步认识


在雍正谕令各省重修通志后,四川行省于雍正十一年(1733)修纂了第一部以“通志”命名的雍正《四川通志》,越二年校补编纂成帙,反映了雍正朝四川行省的总体情况。该志也是雍正年间青川滇藏行政划界后,四川行省首次在省志中专设《西域志》记载打箭炉至拉萨周边地区的信息,使西藏各方面的记载“首次出现在官修的方志之中”,⑤虽未单独问世,但实为“西藏志”,⑥充分展现了四川行省经康熙至雍正年间对西藏地区看法的新变化。

雍正《四川通志·西域志》以分地分目通志体例,自东向西依次设目记载四川属打箭炉、里塘、巴塘等地,西藏地区的乍丫、察木多、类乌齐、洛隆宗、硕板多、达隆宗、拉里、工布江达、拉萨等地,在各地分目中又设星野目、疆域目、形势目、城池目、关隘目、户口目、贡赋目、津梁目、塘铺目、山川目、公署目、风俗目、管辖地方目等反映川西高原和西藏边疆特征的类目。该志把西藏地区从康熙《四川总志》“筹边”之“西番”目中单独抽出专卷记载,说明四川官员开始有意识地从清朝行政区域角度认识西藏。

为何雍正《四川通志》凡例明确说明“西域:前藏后藏去京师二万里”,⑦不再把西藏置于《边防志》而专设“西域”一卷记载西藏,且记载从四川辖雅州府属打箭炉起记,这与康熙末至雍正年间朝廷治藏战略的不断调整、四川在治藏战略中的作用发挥及川藏道重大治理措施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康熙末年驱准保藏推动了朝野对西藏的认识  康雍之际,入藏的官员日渐其多,王公诸臣颇多西藏名作、藏务奏议,“文人学士,得知其略”①。康熙末年清朝驱逐准噶尔部势力,开始加强对西藏地方的直接统治,也推动了朝廷对西藏认识的新变化。随着康熙五十九年(1720)御制《论地理水源》对“三藏、阿里之地俱入版图”②的明确,有意识地强调了朝野对西藏行政管理区域内版图的视角。此上谕反映了康熙末期朝廷对西藏史地认识的总体情况。同时,《御制平定西藏碑文》《噶尔弼平定西藏碑文》《储大文拟平定西藏碑文》等,向世人展示了西藏地方为清朝版图的一部分,巩固了大一统疆域的共识,推动了朝野开始以喀木、卫、藏三地对应“三危”的新认识,在朝野广泛传播,并被之后西藏方志收录。康熙末年入藏清军随员李凤彩在编纂入藏行军纪程《藏纪概》时,已注意到康熙御制《论地理水源》,并将其置于卷首并多次引用。康熙六十年(1721),清廷颁布《御制平定西藏碑文》,立碑于拉萨,纳西藏入《皇舆全览图》,标志着对西藏地方的认识开始从复杂混融概念进入“地方与天下”中。但是当时清廷对于西藏行政区域范围认识并未更新,历经康雍乾三朝编纂的康熙《大清一统志》卷三百五十二之西藏篇目,仍然把四川雅州府辖里塘、巴塘等地城池、山川、寺庙等情况记入,所记西藏“四至”中“喀木”区域范围亦为“东自鸦龙江西岸”。③

川藏传统历史地理界域观的西移与青川滇藏行政区划完成  吐蕃东向发展以来,与内地逐渐形成了以大渡河为分界的传统。“自唐宋以来……华夏西番名以大渡河为界,实以河东雪山脉为界。”④元明两代,西藏与内地界域依然延续了大渡河为界的格局,如明成化十年(1474),礼部奏“乌思藏地方在长河西之西",⑤“长河西”指大渡河以西。至清初,以大渡河为界的传统观念仍深入人心。西炉之役后,"清王朝对康区东部包括打箭炉在内的雅砻江以东地区的统治与直接治理得到巩固、落实"。⑥此标志着唐代以来川藏历史地理区域划界不断向东推移至大渡河后,因清朝对康区东部政策调整首次向西回移,“跨越大渡河,移至打箭炉地区”。⑦至雍正三年(1725)十一月,朝廷启动西藏与四川、云南、青海的行政区划,敕谕七世达赖喇嘛:"里塘、巴塘、中甸,原系内属地域,仍归原属。嗣后诺班固逆叛起,始归青海管辖,然仍有属彼等之地域,亦似有属尔喇嘛之地域,后被准噶尔次仁顿珠所占据,现已遣师收回。该地域离关(打箭炉)较近,据史籍载,该地属内地,故复为内辖。”⑧雍正五年(1727),清中央政府完成了以宁静山为界的川滇藏行政界域划分后,标志着川藏划界由历史传统界域转向地方行政区域的最终确定。雍正《四川通志·西域志》均在首段总序、多地小序及各类分目中注重强调此次川藏划界之事,反映了四川官员有意识地从中央王朝地方政区视角认识西藏。

康雍时期四川官员对西藏认识的初步形成  驱准保藏行动中,四川绿营兵作为南路入藏清军主力之一,沿川藏官道经打箭炉、里塘、巴塘直至拉萨,其沿途所经之地即雍正《四川通志·西域志》所记川藏道上的地区。此次入藏绿营兵成为内地较早认识西藏、了解西藏的群体,南北两路入藏员司及随军士人新奇感跃然纸上,如李凤彩纂《藏纪概》、焦应族纂《藏程纪略》、吴廷伟纂《定藏程》、杜昌丁纂《藏行纪程》,大量记载入藏沿途自然地理、社会风貌等各类情况及对雪域高原的亲历感受。此次平定西藏后,南北两路清军均从川藏道返程,推动了四川行省早于内地其他地区了解西藏地方情况。雍正时期,年羹尧、岳钟琪、周瑛、黄廷桂等四川官员在平定罗卜藏丹津叛乱、川藏行政划界、平定西藏诸噶伦之乱、七世达赖喇嘛移驻康区等一系列治理西藏的重大决策实施中表现出色,收集、整理并形成了大量川藏道官方档册资料,对西藏地方历史、政治、宗教等社会信息认识也逐渐趋于全面。虽然雍正《四川通志·西域志》编纂时川藏划界已过8年,但仍记包括四川属打箭炉、里塘、巴塘等三地,说明此时四川官员对西藏的认识尚未统一,藏族传统三大历史地区的影响深远,反映出四川行省的西藏观念正在从藏族传统历史地理区域向中央王朝统治下的行政区域过渡。

雍正《四川通志·西域志》是清代地方政府对西藏地区首次较全面的认识与书写,反映出雍正朝川人的西藏观念尚在形成中。该志刊刻完成,表面上完成了历史使命,但实际上却对后世的西藏认识产生了深远影响,乾隆《雅州府志·西域志》、乾隆《西宁府新志》西藏篇目、《卫藏图识》《卫藏通志》等西藏及周边地区官修、私纂的西藏方志,皆把雍正《四川通志·西域志》作为重要参考文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乾隆时期内地对西藏的认识。


三、"一统无外":嘉庆《四川通志·西域志与清代中期内地对西藏地区认识成形


嘉庆二十一年(1816),四川行省在朝廷三修《一统志》的政令下,组织修纂第三部省志——嘉庆《四川通志》。此志是清代四川省志的集大成者,超前两部省志卷数之和。嘉庆《四川通志》卷百九十一至百九十六为《西域志》,虽延用雍正《四川通志·西域志》之名,但记载区域范围显示出川省西藏观的成熟,不再记载四川属打箭炉、里塘、巴塘三地,亦以先分地再分目,自东向西依次详载江卡、乍丫、察木多、类乌齐、洛隆宗、硕般多、达隆宗、江达、前藏、江孜、后藏、定日、阿里等14个西藏地区,各地所设分目在雍正《四川通志·西域志》基础上更加丰富、完善,内容比雍正《四川通志·西域志》足足多了5卷,且记载了与西藏相邻廓尔喀等南亚国家、部落情况,可谓是雍正年间青川滇藏行政区划后首部名实相符的内地官修西藏通志。

嘉庆《四川通志·西域志》未记载四川雅州府辖区,不再有像康熙《四川总志》对“吐蕃”模糊且混乱的认识,也不再像雍正《四川通志·西域志》受藏族传统历史地理三大区域的影响造成编纂时认识不统一。这与乾隆时期清朝在大一统疆域观念下治理西藏地方的历程密切相关。

乾隆时期清廷治藏走向成熟化、制度化① 在平息珠尔默特那木札勒事件后,清廷派人对西藏地区重绘新图,载入乾隆《内附舆图》,并先后制定《藏内善后章程十三条》《十九条善后事宜》等法规。为拟定章程,四川总督策楞、成都将军鄂辉等人“悉心查究、参酌旧例”,深入了解清代前期治藏方针,得到西藏僧俗群众接受拥护,反映了清朝统治者对当时西藏社会情形状况、行政管理、宗教文化、历史地理的认识“臻于成熟”。乾隆皇帝也很重视四川行省对西藏地区信息的收集,曾指出"川藏接壤,声息相通”"川藏相接,该督等当时时留心察访探听,遵照前旨,密为预备,不可漏泄”等。①同时,作为清朝“昭一统之盛”的懋典,初修和续修《大清一统志》西藏篇目在乾隆朝先后完成,分别总结了康雍时期和乾隆时期清中央政府对西藏地方的总体认识。《钦定大清会典事例》"理藩院"、《清朝通志》等中央政府官书均详细记载西藏地区封爵、设官、赋税、兵制、边务、朝贡等情况及其在清代的演变过程,既明确了清朝对西藏地方行政建置的权力,又反映了乾隆时期朝廷对西藏区域认识的成形,从而为四川官员西藏观成形奠定了基础。嘉庆《四川通志·西域志》记载西藏各地各类情况,多参引了乾隆《大清一统志》西藏篇目。

乾隆朝以来四川官员逐渐成为朝廷处理川藏道及西藏军政事务的股肱之臣,对西藏的认识领先于内地  乾隆时期,四川行省承担西藏军政后勤保障事务逐渐成为定式,朝廷委派的入藏官员“以川康为要道”,驻藏大臣入藏前多与四川官员交流了解西藏局势,"藏内官宦,亦往往调自川省"。②四川总督策楞曾言:“续即值有预备西藏之事,故未敢再行渎奏”,③说明四川官员对清朝皇帝、中央政府布置给川省西藏事务的重视,由此推动了川藏线官员对西藏地区情形的全面认知,出现了一系列历史地理和游记著作,如雅州府知府曹抡彬组织编纂《雅州府志 ·西藏》,在川藏道任职的陈克绳纂《西域遗闻》、张海纂《西藏纪述》、周蔼联纂《西藏记游》等。同时,乾嘉之际,《西藏志》《卫藏图识》《西招图略》等多部影响较大的西藏方志问世并流传入四川地区。至嘉庆时期,四川行省负责的西藏事务更是被载入嘉庆《大清会典》,④推动四川行省在清治藏战略中的地位达到全新高度,也推动了四川官员对西藏认识的趋于成熟。同时,清代四川官员对自身肩负的西藏事务自觉性的提升,标志其西藏观念的成形。乾隆时期由于中央政府治藏以四川为依托,朝廷把西藏事务作为四川重要的职责,这种传统一直延续至清末,如嘉庆帝在英善借达赖班禅补饷银事件中,指出造成此事是“川省督藩等办理不善,实难辞咎”。⑤可见,“难辞咎”说明川省负责藏务之职责已得到清帝的认可。所以,修纂嘉庆《四川通志 · 西域志》本身就体现出四川官员对本省承接西藏事务自觉性的进一步加强。

雍正《四川通志 ·西域志》之后的修订,进一步推进了时人对西藏区域的认知  首先,时人对西藏区域认识从大渡河、打箭炉到宁静山的变化,推动了川藏区域观念的明确。嘉庆《四川通志》编纂的起因便是雍正《四川通志》已编纂80余年“多有不符”,其凡例便记:“康卫之地,今已半隶雅州分星宜亦因之。至西藏所属。别详西域志。”⑥这也反映出四川时人对西藏认识的更新。其次,在大一统疆域观念影响下,四川民众对西藏的认识不再是康熙《四川总志》“西番”目中的藩外之地,也不全是雍正《四川通志 · 西域志》编纂中的川藏道沿途之地,而是嘉庆《四川通志》凡例中所记"见四夷守道之义、昭一统无外之模"大一统观念中的西藏,是未局限于川藏道自打箭炉至拉萨之间,包括康、卫、藏和阿里四地,真正以清朝统治的西藏区域为记载范围的西藏通志。

嘉庆《四川通志 · 西域志》取材范围非常广博,收集整理了历代关于西藏的史志典籍、清代官署档册、已有西藏地方志、藏务奏疏、西藏纪程、藏语资料、咏藏诗等多类文献资料,还首次在清代西藏地方志中专设魏晋以来汉藏人物传记和驻藏大臣题名,说明四川官员对西藏地方的认识和记载更加细致、丰富,可谓是清代内地对西藏认识的总结和西藏区域观念的展现。至此,四川行省对西藏地区的认识从传统历史地域最终转变为中央政府所辖政区西藏藩部的全方位认识,所记区域从拉萨进一步拓展至“极西”阿里地区,完成对西藏全域的认识。

 

四、 结 语

 

清代四川3部省志的修纂历康熙、雍正、嘉庆三朝,是清统治阶层在“大一统”疆域观念下的重要政治文化实践产物。从康熙《四川总志 · 筹边志 · 西番》未全面涉及西藏地域,到雍正《四川 通志 · 西域志》记载行政划界后的川西高原地区至拉萨周边地区,再到嘉庆《四川通志 · 西域志》不再记载四川属打箭炉、里塘、巴塘等三地而专记西藏一地,展现了随着清中央治藏战略不断推动,四川行省的西藏区域观也从处于川藏之间的历史传统划界逐渐转变为地方行政管理区划,成为“大一统”疆域观念的推进者、宣传者。清代3部四川省志对西藏的书写与认识,既有中央政府修纂的典籍特征,也有地方文献特色。清初,内地对西藏地方地域的认识相对模糊,很多观念停留在明朝。康熙末,清朝加强对西藏地方的管理,四川行省在清朝治藏战略中的重要地位逐渐确立,直接推动了四川时人对西藏认识领先于内地各省。乾隆时期,清朝在应对西藏地区重大事件上积极主动调整治藏方略,并推动西藏地区法制化治理,促使作为清朝治藏“战略桥头堡”的四川行省从大一统疆域观中认识西藏,最终在嘉庆《四川通志 · 西域志》中得以全面展现。该志也是清代西藏周边地区官修西藏地方志中对西藏认识较全面、编纂水平最高、资料收集最丰富的地方志。

通过清代四川3部省志书写西藏的各类情况可知,四川行省高度重视中央典籍所记西藏篇目。从嘉庆《四川通志·西域志》具体行文措辞和出处来源来看,其大量摘录了乾隆《大清一统志》“西藏”篇目内容,表明四川行省官署编纂从经世致用的地方文献编纂思路逐渐转变为对标中央政府权威史志的“大一统”思想,说明清代中央与地方对西藏的认识实现了统一,形成了以“大一统”疆域观念认识西藏的模式,从西番之地、四川之西域到国家一统下的西藏,合“疆域一统”“华夷一心”的思想,“大一统”理念中的西藏观、中国观和国家统一观逐渐形成。


篇幅有限,注释从略,如需引用请参看原刊。


本文载《中国藏学》,2023年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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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旭;审核:王勇;终审:阳家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