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四川师范大学建设了“中华文化与西南区域文明互动研究中心”“简帛与石刻文字研究中心”。中心2023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理论创新、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
二、申报条件及选题范围
课题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者具有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中小学教师,边远、民族地区高校研究者可适当放宽职称和学历要求。在校博士研究生申报须有导师推荐。以相同或相近内容申报各级各类项目并获立项的,不能申报本项目。项目申报人本年度只能向本中心申报一个项目,项目组成员本年度最多参与本中心两个项目的申报。
中心接受自筹项目。自筹项目结项条件与一般项目相同。
申报者根据以下选题范围确定项目名称:
①中华传统文化、西南区域文化、巴蜀文化研究;
②中外文化、区域文化比较研究;
③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普及推广实践研究;
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中小学课程教材路径研究;
⑤简帛与石刻文献相关研究。
三、资助金额与结项要求
1.资助对象、资助金额
(1)一般项目。每项资助1万元。
(2)重点项目。每项资助2万元。
(3)后期资助项目。每项资助3—5万元,根据出版社等级确定。
(4)自筹项目。无资助。
2.结项要求
所有项目研究时限为一年,鼓励提前完成。项目成果必须与所申报课题的主题有较高的相关度且在显著位置标注“四川师范大学中华文化与西南区域文明互动研究中心资助科研项目”或“四川师范大学简帛与石刻文字研究中心资助科研项目”并注明课题编号,未标注的,不能作为结题依据。具体要求如下:
重点项目 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3篇以上论文(含3篇,其中1篇要求为CSSCI来源及以上)或出版1部专著或有1项发明专利。
一般项目 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论文(含2篇,其中1篇要求为北大核心)。
后期资助项目 出版专著1部,纳入“四川师范大学中华传统文化研究书系”,且标注项目来源、名称和编号。
自筹经费项目 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1篇以上论文(含1篇)。
所有研究成果刊发的刊物每年发行期数不得超过12期。
应用研究除以上条件外,还可以实践报告形式结项。
四、申报方式及截止日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开始受理申报书,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20日。申报者须提交申报书电子文档一份;申报后期资助项目者,还须发送电子版书稿。
项目评审结束后,本中心将及时公布评审结果,同时会联系立项项目的负责人,请负责人配合完成提交纸本申报书等后续工作。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琨
电话:18383153270
电子邮箱:1544465727@qq.com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四川师范大学中华传统文化学院E101室(嘤鸣园内)
邮政编码:610068
附件:
四川师范大学中华传统文化学院项目申请书.docx
四川师范大学中华传统文化学院项目申请书.docx
四川师范大学 中华文化与西南区域文明互动研究中心
简帛与石刻文字研究中心
2023年2月28日
编辑:中华传统文化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