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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长江职业学院长江书院韩宝忠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公告
时间:2023-04-17 14:03:32   来源:中华传统文化学院   查看:917

韩宝忠,1875-1939年,字剑芝,号望潇湘馆,生活于晚清至民国,其一生任县知事等中下层官员,宦海浮沉二十年。他的从政经历和文学创作,深刻地反映了中国传统知识分子在历史转捩期的心路历程、社会实践与文学创作。其诗作《不如痴斋诗草》写本在2019年被发现,经四川师范大学副研究员邓稳整理并于2020年出版。韩宝忠的宦海经历及其诗作对于中国近现代的社会史、文学史研究而言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经过前期整理,韩宝忠简谱已具雏形。2021年《旷观时局,察世观风:〈不如痴斋诗草〉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出版,从文学、历史、书法等角度对韩宝忠进行了研究。

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挖掘韩宝忠其人、其时、其事、其诗的文化价值,四川长江职业学院长江书院特联合四川师范大学中华传统文化学院(四川省重点中华文化研究院、全省高校重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学院)发布四川长江职业学院长江书院韩宝忠研究专项课题。现将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十四届历次全会精神,大力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深入研读、创新性发展,通过《不如痴斋诗草》和韩宝忠相关政事活动,对特定历史时期的社会历史变化、文学创作、艺术发展开展研究,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的原则,倡导原创性和开拓性研究。

二、申报范围

面向普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市区县文化局、文化馆、方志办和个体学者,按《四川长江职业学院长江书院韩宝忠研究专项课题申报指南》(见附件1,后简称《申报指南》),分历史学、社会学、文学等学科研究类别进行申报。跨学科研究课题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

《申报指南》分为具体条目(带*号)和方向性条目两类。具体条目的申报,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也可对选题的文字表述做出适当修改。方向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可据此自行设计题目。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项目)。

三、申报条件

申请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四、资助金额与结项要求

1.经费来源

本课题经费全部由四川长江职业学院长江书院资助。

2.项目类别及资助金额

(1)一般项目,每项资助1万元。

(2)重点项目,每项资助2万元。

3.结项要求

结项时限1年,鼓励提前完成。项目必须与申报的主题有较高的相关度且在显著位置标注“四川长江职业学院长江书院资助科研项目”并注明编号,未标注的不能作为结题依据。具体要求如下:

一般项目  在公开发行的刊物(正刊,非增刊)上发表2篇及以上论文(其中1篇要求为北大核心)

重点项目  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3篇及以上论文(其中1篇要求为CSSCI来源及以上),或者指导完成1篇硕士毕业论文(以通过毕业论文答辩为准,每指导1篇算一项)

经费原则上发放到作者单位,发放时段和比例:立项(30%)、结项(70%)。如遇特殊情况,可于结项时由四川长江职业学院一次性发给课题承担者。

另外,长江书院将择优资助出版相关成果。

五、申报限定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本课题申请作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项目申请(指导硕士毕业论文除外)。

(2)凡以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项目,须在《四川长江职业学院长江书院韩宝忠研究专项课题申报书》(见附件2,后简称《申报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研究生论文格式自行确定。

(3)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本课题。

(4)最终研究成果无论何种形式,都必须符合学术规范,所引材料须考订有据,注明出处,附有主要参考文献目录。

六、课题管理与评审

(1)本专项的所有课题由四川师范大学中华传统文化学院负责管理。

(2)课题由四川师范大学中华传统文化学院组织专家组评审。

(3)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申报课题须按照《申报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

七、项目执行

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见附件3)。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由四川师范大学中华传统文化学院组织专家组鉴定评审,鉴定结果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八、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

九、材料报送

《申报书》用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一份。在交送纸质《申报书》的同时,须上报电子版《申报书》,发至邮箱2133588912@qq.com。课题立项名单将同时在四川师范大学中华传统文化学院、四川长江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公布。

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四川师范大学嘤鸣园E区101办公室,邮编610066;办公室电话028 8476 8215。

附件1:四川长江职业学院长江书院韩宝忠研究专项课题申报指南.doc

附件3:四川长江职业学院长江书院韩宝忠研究专项课题结题报告.docx

附件2:四川长江职业学院长江书院韩宝忠研究专项课题申报书.doc


  点击下载本课题关联材料,文件提取码:c1sp


编辑:中华传统文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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